獎學金及學生支援
獎學金和經濟支援計劃
(一)學院獎學金
獎學金計劃旨在鼓勵和表揚學生在學術和非學術領域的成就。獎學金計劃設有五個範疇的獎項;第一類基於學生的學術成績,第一類基於學生於服務上的貢獻,另一類獎學金涵蓋學生於以上兩個領域的傑出表現。
- 最佳學業表現獎
- 最佳社會服務獎
- 最佳校內服務獎
- 校內服務特別獎
- 宏恩獎學金
學院獎學金計劃詳情請參閱附件(只提供英文版)
其他校外獎學金計劃,例如加拿大神召會 – 屬靈領袖獎學金及中原慈善基金宏恩獎學金,學院將適時向學生公佈詳情。
(二) 自資專上獎學金計劃 (由教育局頒發)
為提升自資專上界別的發展,自資專上教育基金設立自資專上獎學金計劃,向在非牟利院校修讀全日制經本地評審自資副學位或學士學位(包括銜接學位)課程的本地或非本地學生,頒發獎學金。
這計劃設有五個項目,分別是:
- 卓越表現獎學金
- 最佳進步獎
- 才藝發展獎學金
- 外展體驗獎
- 展毅表現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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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 自資專上獎學金計劃頒獎禮
April 2019 HKSAR Self Financing Post-secondary Scholarship Scheme Ceremo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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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 自資專上獎學金計劃頒獎禮
April 2019 HKSAR Self Financing Post-secondary Scholarship Scheme Ceremo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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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 自資專上獎學金計劃頒獎禮
April 2019 HKSAR Self Financing Post-secondary Scholarship Scheme Ceremony
經濟資助計劃 (由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提供)
由2017/18學年開始,所有學生必須通過「學資處電子通」電子平台(SFO E-link)直接向學生財務處(SFO)提交專上學生資助計劃 (FASP) 或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 (NLSPS)的申請。
專上學生資助計劃 (FASP)
「專上學生資助計劃」是一項須經家庭入息及資產審查的資助計劃。申請人須修讀以自資形式開辦並經本地評審的全日制自資副學士學位、 高級文憑或學士學位程度專上課程。本計劃旨在向合資格的學生提供資助,確保他們不會因經濟困難而失去接受專上教育的機會。
申請條件: 修讀學士學位課程及高級文憑課程的學生
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 (NLSPS)
「專上學生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旨在配合「專上學生資助計劃」,提供貸款以協助就讀以自資形式開辦並經本地評審的全日制副學士學位、高級文憑或學士學位程度的專上課程學生繳付學費。
申請條件: 修讀學士學位課程及高級文憑課程的學生
擴展的免入息審査貸款計劃 (ENLS)
「擴展的免入息審査貸款計劃」為已獲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評審課程的學生,提供貸款以繳付學費。
申請條件: 修讀文憑課程的學生
專上學生車船津貼 (STS)
申請人必須是專上學生資助計劃的成功申請人。專上學生車船津貼為在認可院校修讀全日制至學士學位課程、其居住地點與日常上課地點距離超逾十分鐘步行時間及需要乘搭公共交通工具往返學校而同時有經濟需要的學生提供車船津貼。
申請條件: 申請專上學生資助計劃 (FASP)之學生